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 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5-09-08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做好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推免工作,促进推免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学校《江西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赣农大发〔2025〕25 号)、《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赣农大研发〔2025〕28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与领导

(一)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全院推免生推荐、接收工作。 组成人员如下:

长:院长           

副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

员: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负责人、各系主任、硕士生导师代表、教科研办负责人

学院推免工作综合评价加分项目专家小组

长:院 长

员:一级学科负责人、各系高级职称教师代表、外请专家、学院教科研办负责人。

二、推荐工作

本办法中所称的推荐是指学院按规定对本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学院对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免生应具备的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三校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学杂费; 品行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学习勤奋,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研究能力,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素质。

4.外语水平英语专业学生要求通过全国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TEM-4)及以上;日语专业学生要求通过全国高等学校日语专业四级(NSS4)及以上;非外语专业学生在校学习语种为英语,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达425分及以上(音乐、艺术特殊专业除外);非外语专业学生在校学习语种为日语,要求通过全国大学日语四级(CJT4)及以上;学习语种为其他外语学生,其外语成绩须达到相应级别。

5.学业成绩:前六学期必修课程总平均成绩名列同年级、同专业本科学生人数的50%(含50%)之前,且必修课程无补考记录;或前六学期的必修课程总平均成绩名列同年级、同专业本科学生人数的25%(含25%)之前,允许第一学年有1门必修课程补考通过,且补考原因不是违规、违纪。注:必修课程(是指纳入留级统计课程)。

6.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要求。

7.推免学生不得重复报名。学院普通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 2个项目,每位学生只能选报其中1项。如发现重复报名将直接取消该生的推免报名资格。

(二)推荐工作程序和考核要求

1.学院严格按照学校推免工作文件执行,并事先向学生公布。

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江西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将填写好的《资格申请表》、前六学期学习成绩单(盖有主管部门公章和电子扫描版)、外语成绩单、综合评价加分项目(参军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论文、专利证书、竞赛获奖证书)、《思想政治审查表》及《综合评价加分项目专家审核鉴定答辩表》等材料,一并送交学院。

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和符合要求的材料,对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直接取消推免资格,按学校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3.资格审查。学院根据推免生申请条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推免文件审核推免生本科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和综合评价加分项目相关材料。

对申请推免学生有综合评价加分项目的,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

4.学院组织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者进行综合排名。学院按照学校下达的推荐指标及学生综合排名成绩确定推荐名单。

5.推荐名单及材料上报。推荐阶段工作结束后,学院在学校规定 时间内向研究生院报送材料。

6.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生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学院网站 上公示。

三、推荐名额分配

1.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依据学校名额分配原则,结合学院实际分配推免名额,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2.学院对报名学生按综合评分结果排名由高到低择优推荐。

3.学校分配给我院2025年推免名额共13个。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讨论,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13名推免名额具体分配如下:公共事业管理专业7个,法学专业2个,汉语言文学专业3个,音乐学专业1个。

、保障学生申诉渠道畅通

学院切实做好推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公开、透明,并在学院网站开辟专栏,面向社会公布各专业推免生名额、推免办法,并对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 个工作日)。学生对推免程序、标准的意见和对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本学院信访举报信箱进行申诉、学院将及时受理申诉并充分保障学生反映问题以及申诉渠道畅通,及时发现、坚决纠正推免工作中出现的错误和存在的问题。

、推免工作时间安排

1.2025年9月4号,召开学院推免工作部署会议及宣传动员会议。

2.提交推免生申请材料时间:2025年9月5-8日。

3.综合评价加分项目鉴定及答辩时间:2025年9月9日10:00。地点:学院 205会议室。

、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负责解释。本办法如与学校办法抵触的,以学校办法为准。



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5 年 9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