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发布者:gggl发布时间:2024-09-13浏览次数:


为认真做好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2025年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江西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赣农大发〔202323)、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赣农大研发〔202471号)关于我校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补充通知赣农大研发〔202475等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部署,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全力服务国家建设和发展,切实提高推荐和接收质量,确保推免招生公平公正。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突出重点,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推免政策在选拔和培养国家发展战略急需高层次人才方面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坚持突出重点,兼顾均衡,进一步完善推免名额分配办法,持续稳妥优化推免名额结构。

(二)坚持科学遴选,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品德、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推荐阶段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参军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内容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

4.加强推免综合考核。既考查推免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也考核评价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引导学生树立胸怀祖国、服务人民、追求真理、勇攀高峰、坚守学术道德、严谨治学的学习理念。

(三)充分保障推免招生和考试招生协调发展。统筹做好推免招生和考试招生工作,确保各类报考渠道畅通,切实维护考生利益和公平竞争环境。必须留出一定比例招生计划用于考试招生方式选拔考生。

(四)坚持严格管理,全力维护招生公平公正。坚持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接收标准及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严格管理,强化监督,选拔优秀人才,提高招生质量。学院纪检小组将对推免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三、组织与领导

(一)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全院推免生推荐、接收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长:院

副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

成  员:学院一级学科负责人、各系主任、两名硕士研究生导师代表、教科研办负责人

(二)学院推免工作综合评价加分项目专家小组

长:院

员:一级学科负责人、各系高级职称教师代表。

学院教科研办、学工办等相关老师为工作人员。

四、推荐名额分配

1.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依据学校名额分配原则,结合学院实际分配推免名额,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2.分专业对报名学生按综合评分结果排名由高到低择优推荐。

3.学校分配给我院2024年推免名额共11个。根据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表决通过,11名推免名额具体分配如下公共事业管理专业6法学专业2个,汉语言文学专业2个,音乐学专业1个。

五、推荐与接收工作

学院严格按照《江西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赣农大发〔202323)、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赣农大研发〔20247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六、保障学生申诉渠道畅通

学院及时在本院网站公布推免工作办法、推免名额等信息,按要求对拟推免名单、拟接收名单等重要事项进行统一公示,公平、公正地做好2025年推免,充分保障学生反映问题以及申诉渠道畅通,及时发现、坚决纠正推免工作中出现的错误。

七、推免工作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统一布置,学院推免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推免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间

工作内容

责任人

备注

96-8

参加学校推免工作会议,制定、完善学院推免工作实施办法等。

人文学院推免

工作小组

前期准备

99-10

学院做好推荐、接收工作宣传动员、培训及政策咨询等。

分管研究生、学工的院领导

院教科研办负责人教务员

工作部署

宣传动员

911-12

符合本校推荐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学院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912日上午1130前上报《报名汇总表》(纸质、电子版)及学院推免工作实施办法等至研究生院。

分管研究生、学工的院领导

院教科研办负责人

教务员

推荐工作

913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织综合排名审核,综合评价加分项目专家审核鉴定、答辩工作(拟于上午900开始),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相关信息。

分管研究生、学工的院领导

914

914日下午300前上报《推荐汇总表》(纸质、电子版)、《资格申请表》、前六学期学习成绩单(盖有主管部门公章和电子扫描版.pdf格式)、英语四(六)成绩单、综合评价加分项目材料、《思想政治审查表》、《综合评价加分项目专家审核鉴定答辩表》及《推免工作人员(评审专家)责任书》等材料,录音录像材料学院保留备查,研究生院对推荐人员名单进行复核。




分管研究生、学工和的院领导

院教科研办负责人

教务员



922-23

已审核通过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办理注册、网上支付手续。

推免生

院教科研办负责人







接收工作

924

组织完成校内推免生申请本院考生复试录取工作。

分管研究生工作院领导

925

925日下午400前,上报送校内《拟录取推免生接收名单汇总表》(纸质、电子版)。

分管研究生工作院领导

院教科研办负责人

927

已审核通过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办理报名、确认复试及完成“待录取通知”确认手续。

推免生

院教科研办负责人

研究生院

1010日前

完成校外推免生申请本院考生复试录取工作,报送校外《拟录取推免生接收名单汇总表》(纸质、电子版)。并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待录取通知”确认手续。

分管研究生工作院领导

院教科研办负责人

研究生院

1018日前

报送拟录取考生《复试情况表》及复试录取相关材料。学校审核、公示拟录取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院教科研办负责人

研究生院

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八、严格推免工作纪律

实行推免工作公开、公示制度,严防不正之风干扰。加强学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的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对本校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院参加推免的,坚持从严审核、从严监管。健全落实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我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向我院和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或应回避但未回避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将及时上报学院相关部门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院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并上报校研究生院。

学院建立推免工作意见或建议等受理机制。受理电话:0791-83828826,受理邮箱:RWXF@jxau.edu.cn

九、严肃违规行为处理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其学籍,并报相关部门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院将上报学校相关部门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十、其他

(一)在规定的推免期限内未提出推免申请者,不再保留申请资格;或未被招生单位录取者,推免生资格作废。

(二)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我院在推免工作阶段安排专人负责推免工作及系统操作。

(三)已被我院录取的推免生,如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已被我院录取的推免生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其他学校研究生,不得参加就业,毕业后档案关系须转至我校研究生院。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负责解释。本办法如与学校办法抵触的,或未尽事项,以学校及校研究生院相应文件为准。







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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