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班级:
为了做好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校资助中心发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刘彩云任组长,学工办工作人员、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为小组成员。
2.各班级成立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班主任任组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各寝室长、其他学生代表3-5人组成,评议小组学生代表由班级民主推荐产生。
二、评选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对象是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注: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学习期间表现优秀,2020—2021学年无补考及不及格记录,且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原则上均在班级前30%;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属建档贫困生,无不良消费习惯,积极参加志愿服务。
四、评选名额比例
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共37名,各班分配名额见附件。
五、奖助额度
国家励志奖学金为每人每年5000元,颁发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六、评选程序
1.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将首次采用资助信息系统线上申报与纸质申报并行的方式进行,需登录江西农业大学资助管理系统(www.ehall.jxau.edu.cn)在线提交申请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各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后,在班级范围内进行评选,拟定入选学生名单,在班级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学生申请纸质材料于10月8日下午5点前交到院办公室曾处,各班电子版评定表发给曾。
3.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资格进行审核,拟定入选学生名单,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采取量化,加权排名的办法,具体如下:
申请者测评分=∑学年两次综测成绩平均分×60% + 困难等级分×40%。
申请者困难等级分由各班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特困、困难两个等级分别赋值90分、70分。
若存在两名申请者相同分数,则按照综测成绩排名优先原则。
七、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1.个人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需提供材料:(1)国家励志奖学金个人申请材料目录(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3)上学年个人成绩单(一教、二教、五教均有打印机器)(4)综合测评奖学金证书复印件(或奖学金情况说明)(5)其他奖励证书复印件(7)家庭贫困学生认定表(复印件)。
2.报送时间:10月8日下午5点前报送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
八、有关要求
1.各班奖学金评审小组要大力宣传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助政策,积极发动广大学生主动申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做好评审工作。
2.各班要严格按照《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推选,且上报的励志奖学金评审材料要求材料齐全、内容真实。
3.按照有关规定,在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4.在奖学金评审及发放过程中要严格履行评审、公示程序,严禁多人分享或以其他形式变相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严格通过银行卡发放给学生本人(其他人不可代领),不得要求获奖、受助学生捐赠奖学金,更不得私吞国家励志奖学金,如若发现给予当事人留校察看以上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 各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名额.doc
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