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学子赴安福县开展农村法律援助社会实践活动

发布者:gggl发布时间:2012-07-04浏览次数:

“我因建房购买了本村一个人的一块宅基地,但我听说买卖宅基地是非法,我想问下这合法吗?”

“您好!您这是不合法的,因为宅地基属于集体的,不能买卖……”

73,我院暑期普法实践营队在安福普法时与农民的一段对话。该队协同安福县政府、司法局一起在安福县金岸广场开展农村法律援助活动。

近些年来,新农村建设取得长足的发展,农村的各方面得到极大的改善,但新农村建设的法制方面明显滞后于其他方面的发展。江西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建设开放繁荣富裕秀美江西的目标后,全省上下齐心协力助推建设开放繁荣富裕秀美江西。为认真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的战略部署精神,积极投身建设开放繁荣富裕秀美江西的社会实践中。江西农业大学人文学院积极组织暑期普法宣传实践营队赴安福县开展农村法律援助活动。

咨询现场,队员们细心地发放有关“农村土地、社保和物价法”的宣传单,让居民更加了解国家的当前动态,让更多居民关注农村问题、物价问题。队员们悉心地为前来咨询的当地居民解答法律疑惑,消除法律盲点,并进行了新农村建设的问卷调研,让更多百姓了解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与意义,提高维权意识。在咨询现场另一边,许多居民正认真地观摩有关“农民工”、“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图片展,通过图片更深入了解我国农民工的现状和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情况。

据了解,此次我院赴吉安安福县普法宣传实践营队以学院团委老师为队长,法律系相关老师担任活动指导老师,院党委副书记王志发亲临现场指导工作,共12人,活动以古色安福,律助三农,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做贡献为主题,从72日到79日,历时七天。(刘佳丽 张晓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