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gggl发布时间:2011-01-01浏览次数:
1.贯彻落实上级语委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法规,接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的业务指导、监督和质量检查评估。
2.推荐选送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上级语委组织的普通话测试员培训学习,负责测试员的评聘工作,安排测试员的测试任务,加强普通话测试员队伍管理,每年对测试员进行一次工作考核。
3.负责测试室软硬件设施的购买、维护和使用。
4.组织全校师生的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负责培训测试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5.运用多种形式和方法大力推广普通话,根据上级语委的工作部署,与学校其它部门开展好每年的“推普周”活动。
6.组织有关普通话的理论和教学研究,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科研工作。
7.配合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搞好校园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管理、咨询、评估等工作。
8.接受并完成省、校语委下达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