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小学生规范汉字软笔书写大赛方案
一、主题
抒发中华情 共筑中国梦
二、组织
(一)大赛由江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主办,江西省规范汉字书写教育专家组负责赛事指导。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语委办。
(二)各设区市各设一个分赛区,负责本地赛事的部署、组织、协调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三、参赛对象
全省在校中小学生。设2个组别:小学组、中学组(含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
四、赛事安排
(一)组织形式
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
1.初赛由各设区市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组织完成。在此选拔基础上,向省语委办报送参加决赛人员名单。
2.决赛由省组委会直接组织,对各参赛选手的现场书写作品进行现场评选。(具体参赛时间、规则及要求另文通知)。
(二)组别及书体类别设置
1.设2个组别:小学组、中学组(含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
2.设3种书体类别:软笔楷书、软笔隶书、软笔行书。
(三)时间安排
1. 2013年7月1日前,各设区市确定组织形式,将本地的组织机构名称以及联系人、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报组委会办公室。
2. 2013年6月至9月上旬,各设区市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组织初赛。
3. 2013年9月20日前,各设区市根据初赛选拔结果确定参加省级决赛选手,并向省语委办报送参加省级现场决赛人员名单(填写附件4)。农大报名:人文学院420室普通话培训测试站,电话:13870099370.
4. 2013年10月,举行江西省中小学生规范汉字软笔书写大赛现场决赛暨“中华诵·2013我的中国梦”系列活动颁奖晚会。
(四)作品要求
1.书写作品以健康向上的格言、名言和红色经典诗文为主,字数不限,但须为完整的段落或句意完整的一个或几个句子。
2.书写须使用规范汉字,笔形及笔画组合关系可按书体特点要求处理。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及“二简”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取消个人评奖资格。
3.书写作品一律不能出现署名、属地、落款或加盖印章,违反要求的将取消评选资格。
4.作品规格:软笔(毛笔书写),不超过四尺整张。现场决赛书写用纸由省组委会统一提供。
5.每位选手必须完整填写《参赛作品登记卡》(见附件2)。其中指导教师只能填写1位,并在比赛各个阶段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者取消指导教师评优资格。
6.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作者享有署名权,省及各分赛区组织机构享有使用权。
(五)推荐名额及分配
1.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等4市推荐名额各为6名, 南昌、九江、赣州、宜春、上饶、吉安、抚州等7市推荐名额各为12名。
2.各设区市推荐名额根据组别和书体类别确定。即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等4市推荐的6个名额分别为小学组、中学组软笔楷书、软笔隶书、软笔行书各1名;南昌、九江、赣州、宜春、上饶、吉安、抚州等7市推荐的12个名额分别为小学组、中学组软笔楷书、软笔隶书、软笔行书各2名.
五、表彰奖励
(一)奖项设置
1.个人单项奖:教师组、学生组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组织奖:设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单位奖
(二)表彰方式
向获奖个人颁发证书和奖杯,向获奖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牌,并发文公布获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