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成立法治乡村建设研究中心

发布者:gggl发布时间:2021-04-21浏览次数:

   2021年3月25日,学校下发通知,决定成立法治乡村建设研究中心,我院院长、法学教授宋秉斌担任中心负责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乡村治理问题。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并把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高校设立法治乡村建设研究中心,重点研究农业农村立法,规范农业农村行政执法监督,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乡村建设的制度措施,健全乡村法律顾问制度等课题,为各级党委政府规划法治乡村建设提供理论依据和意见建议。

   据悉,根据学科建设、科学研究需要,经校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校长办公会审定,学校决定成立8个校级科研机构、变更3个校级科研机构名称或负责人、组建12个校级青年科技科技创新团队。

   供稿:任轩   审核:杨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