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法学专业(双学位)教学计划

发布者:gggl发布时间:2011-09-30浏览次数: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地掌握法学坚实的基础理论和法学专业知识,掌握与法学相应的基本方法和技能,熟悉我国法律体系,熟悉我国的涉外经济法规、世贸组织规则和国际惯例及主要发达国家法律,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能在立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特别是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农业法律法规,为广大农村提供法律服务的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规格: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现行各主要部门法的基本内容,接受调查、实习、模拟审判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从事法学应用、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学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 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较宽广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全面的法学素养。

    2. 掌握我国法律的基本原理和一般规律及民法、经济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3. 具有较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 熟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法规。

    5. 了解法学领域的理论前沿和市场经济体制下法学研究的发展动态。

    6.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研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合同法学、婚姻与继承法学、仲裁法学、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司法文书学。

    修业年限:两年半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学时分配和毕业学分要求:

    本专业教学计划课内总学时为900学时,其中理论学时数占82 %;实践教学10周,学位论文写作5周。本专业学生毕业应取得最低学分数为60分,其中必修课为45学分,实践环节为10学分,学位论文5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