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大学2012级法学双学士学位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者:gggl发布时间:2011-11-24浏览次数:1012

江西农业大学2012法学双学士学位专业招生简章

为了拓宽本科专业口径,促进各学科交叉渗透,培养复合型人才,扩大毕业生就业渠道,增强毕业生在人才市场的竞争力,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我校继续在学有余力的本科生中举办法学双学士学位教育。

一、双学士学位教育制

     1.双学士学位教育是指学生在修读第一专业(入校时所学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又修读本校不同学科门类的另一个专业学士学位。修读同一学科门类的不同专业,不属于双学士学位教育,但可按辅修专业的规定修读。目前我校有农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教育学、艺术等9大学科门类。

    2.双学士学位教学实行校、院两级负责制,由教务处和开办学院共同管理。

    3.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籍管理实行学分制,即取得相应学分就可取得相应修读待遇(如获得双学士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冲抵公共选修课学分等)。

二、修读待遇

      1.在第一专业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取得第一专业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同时修满双学士学位专业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学校可颁发双学士学位证书。根据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有关规定,只按第一专业进行网上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

     2.在第一专业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取得第一专业学士学位授予资格,但未修满第二专业规定的学分,学校只颁发第一专业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根据获得的学分量,可颁发辅修专业证书,并可申请冲抵相应公共选修课学分。

    3.在第一专业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生修满双学士学位专业规定的学分,但未取得第一专业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学校不颁发任何学士学位证书,但可颁发辅修专业证书。

    4.学生未修满第二专业规定的学分,但所修课程学分达到20学分以上,可以按辅修专业处理,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5.修读双学士学位者,不论最终是否取得双学士学位,其所获得的课程学分均可冲抵第一专业相应的公共选修课学分。

三、招生对象

   我校2010级统招普通本科生。

四、招生专业

 

开办学院

招生专业

授予学位

学年学费

学习年限

备注

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

法学

法学

 

2500

2年半(2012年上半年至2014年上半年)

2009年开始开办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条件:已完成第一学年的学习任务,所学课程考核合格,无考核作弊记录,身体健康,学有余力,能够修读完第一专业和双学士学位专业全部教学内容。

    2.报名时间:201112818。学生可从教务处主页下载申请表并填写好后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同时预缴200元学费)。

    3.收费标准:按学年学费(分两学年)至财务处交费。

 4.    他:有关问题请参阅《江西农业大学普通本科生双学士学位专业教学管理暂行规定》。

   联系电话:8381324513672208961联系人:老师。

欢迎广大本科生踊跃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