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双学位)教学计划

发布者:gggl发布时间:2011-09-30浏览次数:980

    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经济学、行政学、法学专业知识,掌握现代管理技术和方法,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从事管理工作、业务工作和科研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管理学、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学、公共事业管理、行政学、经济学、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行政和公共事业管理、公共政策分析、社会调查与统计、外语、公文写作和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公共管理的基本能力及科研的初步能力。

学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经济学、行政学、管理学、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以及统计分析、系统分析、调查分析、政策分析等科学方法;

3.具有从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的基本能力;

4.熟悉党和国家的行政管理、事业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公共管理的理论前沿以及管理学、行政学、政治学、劳动与社会保障的理论和实践进展;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要课程 一般管理学原理、西方经济理论、公共事业管理、公共管理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题、政治学原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公共政策学、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学、公共管理的技术与方法,管理经济学、西方管理思想史等。

修业年限 两年半

授予学位 管理学学士

学时分配与毕业学分要求

本专业教学计划课内总学时为900学时(45学分),其中理论教学682学时,实验讨论218学时;实践教学10周(10学分);学位论文5学分。总学分为60学分。